近日,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荆山镇石山村委会的广场上,一场巡回庭审正在进行。怀远县人民法院综合法庭的法官将简易桌椅搬到这里,公开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村民围坐在四周,认真倾听着法官的释法说理,当事双方的眉头也渐渐舒展开来。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当场化解。
今年以来,怀远县法院共办结民事案件9379件,调撤案件4896件,调撤率52.2%。这一成绩的取得,源于怀远法院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聚焦群众身边的“小案”,延伸“村居微法庭”触角,以司法力量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如我在诉”:
小案连民心,事心双解促和谐
“‘如我在诉’,就是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怀远县法院综合庭负责人蒋祝新说。该院要求干警以“倘若我是当事人”的同理心,对待每一起案件,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针对家事、邻里纠纷等关乎群众幸福感的“烦心事”,怀远县法院注重“事心双解”。法官走出高墙大院,深入了解当事人的生活环境和矛盾根源,进行换位思考。在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时,法官不仅关注彩礼的数额,还会深入了解当地风俗习惯,综合考虑人情、法理,力求公平公正。
调解被置于解纷的最前端,法官善用“乡音俚语”与群众沟通,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卷宗归档并非案件的终点,法官还会主动回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倾听他们的心声,防止“案结怨未消”的情况发生。在常坟镇一起邻里出行通道纠纷调解后,法官多次前往现场查看通道畅通情况,确保双方真正和解。
“微法庭”建设:
织密解纷网,司法服务零距离
为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米”,怀远县法院积极构建“法庭+”体系,以4个基层人民法庭为支点,以法院调解中心为枢纽,以“村居微法庭”为前沿阵地,将司法触角延伸至乡村社区。

法官在微法庭调解案件
“微法庭”集法律咨询、纠纷调处、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法官走出去”已成为常态。法院紧扣农时农事、乡镇集市等时间节点,选取涉农、婚约财产、赡养等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村委会广场、农家院落、集市现场,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参与庭审、了解法律知识。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会就地开展法律咨询,用“大白话”解答群众的疑问。同时,法院还积极“请群众进来”,邀请村(居)干部、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充分发挥他们“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强化基层组织的“前哨”作用,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到田间地头。
赋能基层治理:
法治润沃土,和谐之花遍地开
怀远县法院深刻认识到,基层司法的价值不仅在于定分止争,更在于推动基层善治、筑牢和谐根基。每一次田间庭审、村居调解,都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法官在解纷的同时,潜移默化地传播法治理念,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思维方式。大量调解撤诉案件的成功,有效消除了“民转刑”的风险隐患。
通过对农资买卖、土地流转等类案的公正处理,怀远县法院为群众形成了清晰的行为预期,润物无声地引导乡村行为规范,涵养淳朴民风、文明乡风。“村居微法庭”作为嵌入基层的法治节点,有力地促进了法院与乡镇街党委政府、司法所、村(居)“两委”的协同联动,做实矛盾预警和就地化解,显著提升了基层治理的韧性与内生动力。
司法有温度,治理显智慧。怀远县法院将“如我在诉”的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在办好群众关切的“小案”中倾注深情,在“村居微法庭”的延伸扎根中积蓄力量。行走在阡陌间的法官身影,回荡在农家院落的法槌声,让公平正义成为群众可感、可知、可及的真实依靠,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写下了生动的法治注脚。
(邵春雷 尹金旺 通讯员 刘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