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合肥某研究院有限公司向合肥市中院民二庭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法院秉持公正司法理念,有效化解矛盾分歧,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然而几天前,承办法官才指导一审法院从该公司下属子公司账户上扣划了379万余元,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2017年至2022年期间,合肥某研究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委托方,与某检测技术公司连续签订三份《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某检测技术公司进行管道检测工作。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因检测服务费的支付问题产生争议,某检测技术公司为此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合肥某研究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支付某检测技术公司514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肥某研究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不服,上诉至合肥市中院。
二审承办法官经过认真阅卷和开庭审理后,发现双方当事人对于案涉合同的效力以及某检测技术公司的服务资质等争议焦点分歧较大,如果直接判决,可能无法实现案结事了。
为此,承办法官广泛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和案涉检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章,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和诉求,确定好调解思路和方法,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线上沟通”等方式多次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详细阐述如果案件判决可能会带来的诉讼风险以及不利影响,以及调解结案的优势和良好效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都希望尽快履行调解协议,承办法官主动提出可由合肥市中院协调一审法院通过“执前扣划”的方式,在某检测技术公司保全的合肥某研究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账户中直接扣划案涉款项,无需再通过执行立案后扣划。在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主动与一审法院进行沟通,指导一审法院作出扣划裁定。某检测技术公司拿到调解款项,极大缓解了资金压力;合肥某研究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也免除了额外筹措资金支付调解款和执行费的负担。
近年来,合肥市中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聚焦高效解纷、精准服务、执行攻坚等法治护航企业发展重点环节,靶向发力,真情实意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奋力写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