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一场特殊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宣告送达活动在五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举行。五河县人民检察院以“五心同行”控申品牌为引领,践行与民同行品牌理念,创新宣告送达形式,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平台,在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下,向两名因案致困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也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真切。
一次“三位一体”的创新送达
本次宣告送达活动整合了“检察履职”“综治平台”与“社会监督”三方力量,是构建“检察+综治+N”多元协同共治模式的一次具体实践。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决定宣告这一环节移至综治中心,旨在依托该中心“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的平台优势,让司法救助更深层次地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络。
人民监督员作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广角镜头”,对法律文书宣告送达进行全程监督。承办检察官首先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审查经过及作出救助决定的理由与法律依据。随后,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检察官正式向两名救助申请人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并将救助金现场发放到他们手中。
从“单兵作战”到“多元共助”
司法救助是一项“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宣告会上,检察官不仅完成了资金发放,更与救助申请人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他们家庭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针对其中一名被害人因遭受犯罪侵害可能存在的心理创伤,检察官当场询问其是否需要专业心理疏导,体现了司法救助从单纯经济救助向“经济救助+精神抚慰+社会帮扶”多元模式的发展。
人民监督员表示:“将司法救助宣告送达放在综治中心举行,并主动邀请外界监督,程序规范透明,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自信与为民情怀。这不仅是发放一笔救助款,更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让群众在具体案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这种“宣告+监督”的模式,显著提升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
写好司法救助的“后半篇文章”
宣告送达结束,并不意味检察履职的终结。后续,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托与综治中心联动的机制及《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把救助申请人的困难情况及时同步给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对于通过司法救助仍难以根本摆脱生活困境的家庭,将协调开展社会救助,共同织密民生保障网,防止当事人“因案致贫”。
此次在综治中心开展的宣告送达活动,是检察机关坚持“如我在诉”理念、推动矛盾源头治理的缩影。未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新路径,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妥善办理,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修复社会关系,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雨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