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院了!拖欠这么久的工资终于拿到手,这下心里踏实了!”这起涉及14名工人64.9万元工资款的执行难题,在谯城区人民法院的全力攻坚下,不仅实现了案款全额到位,还促成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足额清偿迟延履行金,圆满画上了句号。
基本案情
某建设公司承建亳州某拆迁还原工程期间,雇佣谢某等14人从事瓦工工作。工程竣工后,因拖欠劳动报酬,谢某等14人将某建设公司诉至谯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该公司支付谢某等14人劳务报酬共计64.9万元。判决生效后,公司仍不履行付款义务,谢某等14人遂向谯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将该案纳入“徽动执行”专项行动重点案件范围,全力破解执行难题。经调查,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相关负责人亦失联。为推进案件执行,执行法院依托执行联动机制,拓展查人找物渠道,加大线索排查力度。经深入核查,发现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情形,法院依申请裁定追加朱某等7名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对其财产展开全面查控,但仍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院依法对7名股东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通过持续深入的调查,发现股东张某某曾将其名下一处房产无偿过户至其子名下,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根据该条线索,申请执行人依法提起刑事自诉,申请追究张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25年1月,谯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对张某某决定逮捕,同年5月张某某被逮捕后,其态度发生转变并主动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最终,在执行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张某某一次性缴清64.9万元工资款,申请执行人撤回自诉。执行法官随即约谈其余6名股东,以张某某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事例为鉴,6名股东迅速筹措资金,足额清偿迟延履行金40.47万元,并缴纳案件诉讼费及执行费。随后,谢某等14人陆续办理领款及结案手续,并对法院高效执结、足额清偿案款的工作成效给予高度评价。
典型意义
该案是“徽动执行”专项行动聚焦民生痛点的生动实践,人民法院在涉欠薪系列案件执行中,针对被执行人无财产、负责人失联的局面,深挖股东抽逃出资线索及时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通过信用惩戒与“拒执罪”自诉相结合,依托执行联动机制多方核查锁定财产线索,推动案件从“执行不能”向执行到位转变,体现了法院深挖财产线索、强化惩戒措施的执行攻坚能力,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引导诚信履约具有重要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