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新四军淮西独立团红色资源,推动红色文化活态传承,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新四军淮西独立团是华中抗日战场重要敌后武装力量,开辟了淮西抗日根据地,建立了寿东南办事处县级抗日民主政权,在寿东南地区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持敌后斗争,经历了大小200多次战斗,粉碎敌人多次“扫荡”和“围剿”,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抗战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4年2月,淮西独立团的革命后代向长丰县检察院反映淮西独立团英勇抗战的历史保护传承不到位的案件线索。长丰县检察院通过现场调查、查阅文献、咨询专家等方式,查明淮西独立团的英雄抗战历史,但由于保护不到位,至今未修建任何有关纪念标识和纪念设施,抗战文物未进行收集和保护,寿东南办事处所在地长丰县罗塘乡禹庙村禹庙小学遗址被挪作他用。经走访当地群众,除本地部分80岁以上老年人外,大部分人不了解淮西独立团浴血抗战的历史,该段历史存在被遗忘的风险。长丰县检察院联合合肥军事检察院召开专家论证会、公开听证会,专家学者、听证员一致认为淮西独立团英勇抗战的历史是宝贵的红色资源,应进行抢救性保护。
长丰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淮西独立团开展红色资源认定工作,做好革命文物收集保护,深入挖掘历史故事,加强传播传承。
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整改,出台了《红色资源认定和保护传承办法》,开展红色资源认定工作,建立红色资源名录库,淮西独立团、寿东南办事处入选全县首批红色资源名录名单;面向广大群众征集了淮西独立团、寿东南办事处革命文物,设计红色旅游方案,收集整理红色故事,配套红色教育基地建设,并将淮西独立团红色资源保护开发与乡村整体规划建设相融合,投入专项资金在禹庙村建设以淮西独立团红色教育基地为中心的红色和美乡村。2025年7月31日,淮西独立团、寿东南办事处红色资源入选第二批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规划。
以此案为契机,长丰县检察院依托“人大+检察”监督机制,助推长丰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的决定》,为全县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