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正好的年纪,本该在阳光下追逐梦想,却有两名刚成年的年轻人,因为触碰依托咪酯电子烟烟弹,身陷囹圄,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
2024年5月,刚成年的解某某经人邀请,加入了一个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烟弹的团伙。他明明知道这种烟弹属于毒品,却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做起了“跑腿”的活儿。平日里,解某某负责根据团伙安排送货,还通过微信帮上家收取毒资。收到毒资后,他再通过线上转账或者线下换现金的方式,将钱款交给上线人员。
这种看似“简单”的跑腿行为,实则已经构成了贩卖毒品罪。2025年5月13日,解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无独有偶,同样是刚成年的韩某某,为了赚取蝇头小利,也在依托咪酯电子烟烟弹上栽了跟头。2024年5月3日,韩某某明知依托咪酯电子烟烟弹是毒品,却还是动了歪心思。他以700元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2个烟弹,随后转手以1300元的价格卖出,从中赚取600元差价。
这一笔不起眼的“买卖”,却让他站上了刑事审判的法庭。2025年10月23日,韩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依托咪酯不是一种医用麻醉剂吗?怎么就成了毒品?
事实上,依托咪酯被列入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相关目录,其制成的电子烟烟弹,具有很强的成瘾性和危害性。吸食后会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严重损害,长期滥用还可能导致呼吸抑制、意识模糊等严重后果。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贩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某某和韩某某他们正当年,本应拥有无限可能的未来,却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检察官提醒:
广大青少年,尤其是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一定要擦亮双眼,认清依托咪酯电子烟烟弹的毒品本质,不要被所谓的“新潮”“刺激”所迷惑,更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或者朋友的怂恿,触碰法律红线。
毒品猛于虎,一次失足,终身悔恨。青春可贵,别让毒品毁了你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