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解开“婚姻困局”

2026-02-09  来源:安徽法治报

“没想到我现在既结不了婚,也离不了婚!”拿着泛黄的法院离婚调解书,看着系统里仍显示“婚姻存续”的登记记录,孙某某的声音里满是焦灼与无奈。好在这桩横跨近20年的“婚姻困局”,最终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下圆满落幕。

1995年,铜陵市民孙某某与史某某登记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双方经法院调解自愿离婚。本以为这段婚姻早已尘埃落定,不承想2007年的一次“帮忙”,让她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当时,史某某因入职需要婚姻登记证明,向孙某某提出共同补办结婚证的请求。念及旧情,孙某某同意配合,二人隐瞒已离婚的事实,前往民政部门补领了结婚证。

彼时,婚姻登记信息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当地民政部门很快为二人办理了补发手续。谁也未曾预料,这次看似简单的“补领”,为日后埋下了难解的隐患。

2025年,孙某某计划再婚,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查询时,意外发现自己仍处于“已婚”状态。她当即出示法院离婚调解书,说明情况并要求撤销2007年补领的结婚证,却被告知该情形不符合法定撤销条件,无法办理。此后,她辗转多个部门沟通协调,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

2025年9月,该案线索被移送至铜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迅速启动行政检察监督程序,确立了“查清事实真相、化解矛盾纠纷、规范登记管理”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问题解决。

承办检察官先后调取离婚调解卷宗、婚姻登记档案等关键材料,逐一核实了孙某某与史某某登记结婚、调解离婚、违规补领结婚证三大核心事实。经查,二人的婚姻关系早已因法院生效调解书而终止,民政部门2007年作出的补发登记行为,系当事人隐瞒离婚事实所致,与司法裁判结果相冲突,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同时,检察官敏锐发现,此类“诉讼离婚后违规补领结婚证”问题并非个例,若仅就案办案化解个案矛盾,而不健全流程、堵塞漏洞,未来可能引发更多同类纠纷。为此,铜官区检察院依据“两高两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依法向民政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明确建议撤销涉案补办的结婚证,细化婚姻登记审核流程,强化对登记材料的实质审查,健全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婚姻状况信息联网核对机制。

当地民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全面采纳并迅速落实,当即作出撤销该婚姻登记的决定,同时优化登记审核流程,深化跨部门信息互通共享。至此,检察机关仅用一个月时间,就完成了从接收线索到彻底化解矛盾的全流程监督,这桩持续近20年的虚假婚姻登记终于被依法“删除”。今年年初,孙某某顺利举办婚礼,开启了崭新的生活。

一纸检察建议,既破解了群众“维权难”、行政机关“纠错难”的双重困境,又推动相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筑牢监管防线,真正以检察担当助推依法行政,用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