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9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田云鹏院长所作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锚定“三地一区”实现新突破和取得“三个新的更大进展”目标,切实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职责,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大力推进严格公正司法,着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