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精准帮教 助力少年迷途知返

2026-02-27  来源:安徽长安网

近日,利辛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未成年人诈骗案件。该案通过全面社会调查找准犯罪根源,依法适用缓刑并开展精准帮教,切实贯彻少年司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案情回顾:虚构身份骗取投资,涉案七万余元

2025年6月至8月,被告人闫某虚构自己为利辛某直播公司股东,带领被害人蔡某、杨某实地考察其谎称“自有”的公司,骗取对方信任。随后以投资为名,骗取摄影设备及资金,共计价值人民币70998元。

法庭调查:开展社会调查,深挖犯罪根源

依据未成年人案件相关法律规定,承办法官对闫某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犯罪原因开展全面社会调查。调查显示,闫某长期与父亲缺乏有效沟通,家庭监护与情感支持薄弱,行为规范与法治观念不足;加之对金钱认知错误、自我控制能力较弱,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调查结论认为,闫某犯罪与家庭功能不健全、正向引导缺失密切相关,其人身危险性较低,具备较好矫治与回归条件。

判决结果:依法从宽处罚,对未成年人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量其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结合社会调查反映的成长背景、悔罪表现及较低再犯风险,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判决:被告人闫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寄语:司法温情护航,助力迷途少年回归

宣判同时,承办法官对闫某开展判后教育,叮嘱其深刻吸取教训,珍惜改过自新机会,在家庭与社会帮助下树立正确价值观与法治观,严守行为底线,以全新姿态回归正常生活。

承办法官表示:“法庭的社会调查,查的是‘病因’,开的是‘矫治良方’。未成年人犯罪背后,往往藏着家庭教育缺位与价值观偏差。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缓刑,正是‘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具体实践——既坚守司法力度,更传递司法温度。缓刑不是放任,而是一段严肃的帮教期,帮助未成年人真正重塑规则意识、走好人生正途。”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