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僵持这么久的纠纷,能这么圆满解决,既拿到了房产,又能分期收回余款,太感谢法官了!”近日,合肥乙混凝土公司负责人握着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手,连连致谢。一场涉案140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法官的匠心斡旋下,终破“以房抵款”的僵局,让两家对立企业重归正轨。
纠纷源于芜湖甲建筑公司与合肥乙混凝土公司的采购合作,双方合同约定15%-20%货款以合肥工抵房支付。2024年结算后,甲公司尚欠1400余万元货款,坚持以房抵款,乙公司却因年关资金回笼急需现金,断然拒绝并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以工抵房条款约定不明,判决甲公司全额付款,甲公司不服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陷入两难:乙公司态度强硬,只求快速回款;甲公司现金流断裂,账面无足额资金,可供执行财产仅有房产,若强行判决,房产变现周期长、成本高,两家企业都可能被拖垮。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决心以调解破解困局。
合议庭多次专题研讨梳理症结,法官助理在海量材料中捕捉到关键突破口——乙公司仅保全了甲公司房产,未冻结其银行账户。法官当即与乙公司沟通,却遭遇“硬钉子”,对方坚决拒收房产、只收现金,调解陷入停滞。
法官转而采取“背对背”方式调解,分别向双方释法析理:告知乙公司,即便胜诉,房产评估、拍卖流程繁琐,资金回笼至少需数月;调解可让其自主选房,还能快速拿到部分现金,降低风险。同时劝导甲公司拿出诚意,优化还款方案。
调解之路一波三折,双方因房产价格、付款周期等多次争执,甚至不欢而散。法官始终耐心周旋,逐数字、逐条件协商,在法律底线与企业情理间寻找平衡点。最终,双方达成协议:400万元以合肥一套房产抵付并立即过户,剩余1000余万元由甲公司分期支付,房产价值争议也同步化解。
此次调解,既让乙公司高效实现债权,又为甲公司缓解现金流压力、保留发展空间,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企安,彰显了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温度与力度。
(黄莺 邹守富 薛靓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