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交通事故,可能击碎一个家庭的安宁;一次公正审理,能够撑起受害者的希望。近年来,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将同理心融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用公正裁判定分止争,用温情服务纾困解忧,让司法温度直达群众心底,默默守护着每一位市民的出行平安。
公正裁断 解开纠纷“千千结”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从来不是简单的法律条文适用,背后牵扯的是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藏着不为人知的伤痛与期盼。“不能只坐在法庭上看卷宗,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读懂他们的急难愁盼。”池州中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团队负责人对记者如是说。
年近七旬的李某,就曾因一场交通事故陷入绝境。事故中,他身受重创,四处伤残且完全依赖护理,原本安稳的晚年生活被彻底打破。更复杂的是,李某自身有基础疾病,交通事故所致外伤与其后遗症、关节功能障碍的因果参与度分别为30%和90%,涉案主体还涵盖肇事司机、挂靠单位、保险公司等多方,责任划分与赔偿计算难度极大。
为了给老人一个公正的说法,一、二审法院逐一核查案件细节,细致梳理每一份证据,综合考量李某的伤残情况与因果参与度,精准划分各方责任、核算赔偿金额,既不偏袒任何一方,又充分兼顾老人的实际困境。最终,判决生效后各方均服判息诉,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记者了解到,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道路交通事故案件3376件,调撤率达59.63%,二审平均结案时间仅为36天,用高效审理减轻当事人诉累,用公正裁判筑牢司法底线。
案后回访 关怀不止“一纸判”
“案子判了,但我们的工作不能结束。”在池州中院,这句话早已成为审判团队的共识。他们打破“坐堂办案”的传统模式,将案后回访作为审判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把司法关怀从法庭延伸到群众身边。
在一起涉军人家属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承办法官不仅在庭审中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严格依据证据规则公正裁决,还在判决后主动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在裁判文书中详细阐释驳回上诉请求的理由与法律依据,让当事人明法理、服判决,案件仅用一个月便依法审结。
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并未就此止步。得知当事人在回访中仍有疑虑,他主动耐心答疑、疏导情绪,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推动生效判决款项及时兑现,切实维护了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军爱民、民拥军”的优良传统。
如今,常态化案后回访已成为池州中院的工作常态。他们聚焦涉案老弱群体、失独家庭、军人军属及经济困难当事人等重点对象,通过“线上沟通+线下走访”的方式,倾听群众心声、化解潜在矛盾、跟进权益实现,让司法关怀更有温度、更具力度。
温情帮扶 点亮困境“希望灯”
“‘如我在诉’不是一句口号,是要真正站在当事人的立场,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池州中院审判团队负责人表示,对于遭遇重大困境的当事人,司法不仅要守住公正底线,更要伸出援手、传递温暖。
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曾让一个家庭陷入灭顶之灾:三死三伤的惨痛后果,牵扯14方涉案主体,丈夫、女儿与姐姐不幸离世,儿子因事故致一级伤残,瘫痪在床、完全依赖护理。更令人揪心的是,事故认定中,受害者丈夫因无证、醉酒、超载等过错负同等责任,这意味着受害者及其儿子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还需向其他受害亲属承担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深知这个家庭的绝望与无助,审理中格外注重维护家庭伦理与亲情关系,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他多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商,主动前往医院探望伤残少年,深入当事人所在村委会了解实际情况,当面倾听诉求、阐释法律规定,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最终促成各方达成和解,相关四案均在二审阶段撤诉结案,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这个破碎家庭的二次伤害。
结案不是终点,帮扶从未停止。承办法官主动对接民政、司法救助等相关部门,全程协助受害者家庭申请司法救助,积极推动救助资金尽快到位。“这笔救助金,不仅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更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重新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和希望。”受害者握着法官的手,含泪说道。
【记者手记】
采访中,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一句句真诚的话语,让记者深刻体会到“如我在诉”不是挂在嘴边的口号,而是池州中院法官们融入血脉的办案准则。从厘清复杂案情、精准裁断纠纷,到延伸司法关怀、帮扶困境群众,他们用换位思考的同理心、求真务实的行动力,让冰冷的法律条文有了温度,让事故受害者在绝境中看到了希望。池州中院用实际行动证明,唯有将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才能让司法正义直达人心,用法治力量为群众的出行平安保驾护航。(本报记者 尤忠祥 通讯员 莫慧英 孙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