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法庭跟着农事走 司法为民在身边

2026-03-18  来源:人民法院报

黄山市歙县,一个“月月有花,季季有果”的皖南农业大县,徽州贡菊、三潭枇杷、歙县名茶、富岱杨梅等特产名扬在外,已成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来源。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要“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农时不等人,农忙时节打官司,对农民而言耗时又费力,2015年起,歙县人民法院深渡人民法庭打造“时令法庭”,为农民提供便利、亲和的上门司法服务。十余年来,“时令法庭”跟着农事走、围着农民忙,不违农时、不误农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就在身边。

为不耽误金丝皇菊采收,歙县法院深渡法庭干警走进田间地头调解纠纷。资料图片

歙县法院深渡法庭干警测量案涉土地。资料图片

顺农时、应民意,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

2015年,歙县法院深渡法庭经过精心摸排、反复筛选,确定在辖区9个经济作物核心村率先推出“时令法庭”便民服务。“时令法庭”按照“庭审地点离家近,开庭时间群众定”的思路,将法庭搬到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实现从“法院确定”到“群众选择”的转变,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

2021年9月,吴某驾车与方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方某受伤、电动自行车受损。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商讨未果,方某于2022年8月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该案承办法官及时摸清了案情,并注意到,原告方某因右腿受伤,如今行动不便,且当年安徽旱情严重,当地农民正忙于抗旱保田,谁也耽误不起。

征得原、被告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到方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巡回审理该案。庭审现场,承办法官仔细查看了方某的受伤情况,与双方当事人共同核算了赔偿金额,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事后,双方当事人都对“时令法庭”的暖心之举表示了感谢。

“启动‘时令法庭’,必须尊重当事人意愿,征询当事人对出庭时间、地点的需求。双方当事人意见一致,方可适用‘时令法庭’。”歙县法院副院长吴楠介绍。

这一贴近群众需求的创新实践,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先后被《安徽日报》《安徽法治报》等媒体报道,并在黄山法院内全面推广。2022年6月,歙县法院深渡法庭工作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2024年4月,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安徽法院视察工作期间,对深渡法庭的“时令法庭”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聚合力、解民忧,让身边人化解“身边事”

秋高气爽,2024年11月6日,深渡法庭全体干警开启了一场与法治、与群众的“秋之约”。

当天上午,干警们首先来到武阳乡,以“法治小说会”的方式,为全乡干部、村书记讲授农村农业生产生活中常见纠纷的调解技法。武阳乡方村的方书记是个年轻人,近期村里的几起纠纷,让她颇感棘手。“今天听了法官的授课,感觉解决纠纷的思路全都打开了。”对于这场别开生面的普法课,她表示受益匪浅。

普法培训结束后,干警又马不停蹄来到村民张某家中,了解一起案件的履行情况。此前,张某因与他人的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法院。经歙县法院深渡法庭调解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被告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十分着急,便再次联络到深渡法庭。

考虑到当时是采摘油茶籽的农忙季节,为减轻张某诉累,深渡法庭干警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找到被告家中,主动开展执前督促。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之后也按时偿还了欠款。张某高兴地说:“深渡法庭的法官认真负责,处处为我着想,帮了我的大忙!”

这一天的行程,只是“时令法庭”多年工作的缩影。为了更好地发挥“身边人化解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乡风民俗,强化普法效应,“时令法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紧紧依靠辖区派出所、乡镇、村干部等多元力量,形成了“法院指导、基层参与、部门联动”的志愿调解队伍。歙县法院深渡法庭每月坚持在辖区乡镇社区开展“法治小说会”,2024年以来,已经先后开展19场,从中受益的乡村干部、调解员达1200人次。

“力争用群众信赖的人,解群众烦心的事。”对于“时令法庭”高效定分止争的秘诀,歙县法院深渡法庭法官助理余森彬这样总结。

守初心、暖民心,追求“案结事了”真实效

“案结事了”是群众最朴素的诉讼认知和愿望,也是“时令法庭”所追求的目标。

黄某向王某借款3000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向黄某催讨借款,但黄某一再拖延,最后直接失联。王某无奈将黄某诉至法院。考虑到向黄某公告送达诉讼材料费时费力,且难以达到理想效果,承办法官本着一次性解纷的理念,下乡多方寻找,最终通过一位认识黄某的村民与其取得联系。很快黄某便主动拨通了法官的电话,表示自己愿意还钱,请求法庭不要开庭,以免影响自己经商贷款。

见黄某确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法官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王某,征求其意见。之后,王某撤销了起诉,黄某也很快履行了还款义务。考虑到王某所在的庙坞村地处偏远、出行不便,搭车来往法庭需要一天时间,又适逢歙县山核桃采收季,正是王某忙碌的时候,法官决定送款上门。数着案款,王某妻子高兴地说道:“谢谢法官!给我们节省了好多时间。”

新溪口乡的王大爷也因一笔1万元的借款而犯愁。他将钱借给了同乡余某,到期后多次讨要未果,便将余某告到法院。歙县法院深渡法庭收到案件后,通过关联案件第一时间找到余某,并告知余某将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余某听说法官要来村里开庭,担心自己将颜面无存,便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当时正是歙县三口柑桔的采收季节,深渡法庭法官在新溪口乡政府门口的柑橘交易市场里找到了王大爷。领到送来的案款,王大爷十分感慨:“一点不耽误我摘橘子、卖橘子,真方便,法官太为我着想了!”

一声声感谢,背后是歙县法院深渡法庭深厚的为民情怀。“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这句话深深印在深渡法庭干警心中。深渡法庭坚持“如我在诉”意识,设身处地为民思考、与民共情,遵循“案结事了”“一次性解纷”原则,力争通过“时令法庭”,做到方便群众、减少损失、案结事了。

十年坚守,初心不改。歙县法院深渡法庭把“时令法庭”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走进果园、深入茶园、贴近群众,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把方便留给基层、把法律送到基层,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多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