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公告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现对熊政舒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熊政舒,男,汉族,1984年4月生,大学学历,法律硕士,民革党员,现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民革宿州市委会副主委,拟提名为正处级领导干部人选。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7日(不含双休日),向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办公室口头、书面或来电反映。
邮政编码:234000
电 话:0557-12380
特此公告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
2026年3月20日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3月23日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加伟为砀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苗胜奇为砀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刚的砀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邵长稳的砀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3月23日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姜伦为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清为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阚峰的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6年3月23日 埇桥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长斌为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张林民为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和资源保护工委主任;
杜娟为区人大代表工委主任;
董晓鹏为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委副主任;
张紫芳为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汪银鹰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长虹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杰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庭长;
石少一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付贵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方勇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祝干干为区人民法院曹村人民法庭庭长;
罗宁为区人民法院夹沟人民法庭庭长;
徐啸为区人民法院栏杆人民法庭庭长;
孙建议为区人民法院芦岭人民法庭庭长;
邱毛雷为区人民法院时村人民法庭庭长;
王伟为区人民法院蕲县人民法庭庭长;
周芹为区人民法院桃园人民法庭庭长;
周化文为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庭长;
杨浩为区人民法院朱仙庄人民法庭庭长;
宋姝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媛丽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苏心乐的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职务;
马晓东的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和资源保护工委主任职务;
张林民的区人大代表工委主任职务;
胡莉的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委副主任职务;
许海军的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杰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王华东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李青的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史经一的区人民法院曹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付贵的区人民法院夹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石少一的区人民法院栏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马军的区人民法院芦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浩的区人民法院时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方勇的区人民法院桃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邱毛雷的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伟的区人民法院朱仙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孙建议的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职务;
祝干干的区人民法院曹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罗宁的区人民法院夹沟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周芹的区人民法院桃园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徐啸的区人民法院栏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周化文的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许海峰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夏中锋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浩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蚌埠市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3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毛大忠为市财政局局长;
胡云为市审计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林国立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毛大忠的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伍旭峰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3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李庆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吴双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谷雪莲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正举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余慧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庞玲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石克链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名单
(2026年3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批准任命:
马莉为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庞玲为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大波为禹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伟为淮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批准免去:
王伟的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周献亮的禹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曹大波的淮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6年3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野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徐涛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