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也正是毒品原植物生长的关键节点。
为筑牢禁毒防线,从源头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合肥警方持续开展禁种铲毒排查专项行动。通过“实地踏查+无人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废弃院落及偏僻林地等易非法种植区域开展排查,同步落实禁毒普法宣传,引导群众认清大麻、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识别要点及危害。
4月20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特巡警大队联合禁毒大队,利用无人机低空巡查时,发现一野外杂草丛中疑似罂粟植物。地面警力迅速前往核查,确认为罂粟后,当场将其全部铲除。
4月19日,庐阳分局林店派出所民警深入田间地头、水库岸边、闲置空地等易种植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现场查获非法种植罂粟100余株。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但总有部分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种植一些罂粟“影响不大”,殊不知该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这些误区,千万别踩
结合案件,我们发现,不少人因陷入认知误区而触犯法律,这4个常见误区,一定要认清:
误区一:罂粟是治病偏方,自用种植没事
正解:罂粟幼苗和汁液含吗啡等生物碱,长期食用易成瘾、致中毒,且无论用途如何,种植即违法。
误区二:种一两株罂粟,数量少不犯法
正解:法律无“数量豁免”,种一株也违法,案例中两人种植4株,已构成违法,面临行政处罚。
误区三:罂粟花好看,种来观赏不违规
正解:罂粟并非普通观赏植物,任何形式的非法种植,均要承担法律责任,哪怕仅用于观赏。
误区四:罂粟壳能提味,加在食物里没事
正解:罂粟壳无提味作用,添加目的是让人成瘾,非法使用、储存均违法,与种植罂粟一样,需承担法律后果。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警方提醒:
观赏、药用、食用……无论出于何种动机,私自种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均要受到依法处罚。切莫心存侥幸,如发现有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