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联合严惩拒执犯罪!被执行人落网当日履行全部义务

2026-05-06  来源:中安在线

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烈山区法院在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开展后,首批移送了一起恶意转移财产涉嫌拒执罪案件。该案从被执行人归案至案件结束仅用时一日,从杭州押解回淮北后,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全部义务,案件高效执结,充分彰显烈山区公检法拒执全链条打击威力。

案情回顾:立案后恶意低价转让房产 规避执行难逃追责

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张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调查发现,张某在民事案件立案后,为逃避执行,将其名下一处房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案外人,恶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难以执行。该院执行人员多次催告张某履行义务,但其仍拒不履行,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维护法律尊严,该院在专项行动开展后,依法将该案作为首批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快速出击:杭州抓获押解回淮 当日履行案结事了

公安机关受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初核侦查工作,精准锁定被执行人张某行踪。4月15日晚,办案民警在杭州成功将张某抓获归案。4月16日下午,张某被依法押解回淮北。

到案后,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和法律的威严,张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严重后果,主动要求联系申请执行人,积极表达履行义务的意愿。经法院组织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利息,张某当场将全部本金履行完毕。鉴于张某已全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申请执行人自愿向司法机关出具刑事谅解书,对其行为表示谅解。至此,本案执行程序全部终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专项行动:零容忍打击拒执 筑牢诚信司法防线

本案的快速执结,是法院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成果。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烈山区法院坚持“零容忍”态度,会同检察、公安等部门构建全链条打击体系,通过强化财产查控、精准研判线索、快速移送侦查等措施,对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坚决亮剑。

法律的权威不容挑衅,生效判决必须履行。法官在此郑重提醒,任何企图通过转移财产、隐匿资产等方式逃避执行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终将面临刑事追责与信用惩戒的双重后果。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