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利企可感可触

合肥行政复议“首选率”持续攀升

2026-05-08  来源:安徽法治报

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一句附记栏信息,给78套房屋下了一道转让禁令,打乱了安徽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交易计划。如何解开这道“枷锁”?

行政复议是破解这一困局的有效途径。5月6日,记者获悉,近年来,合肥市各行政复议机关牢牢秉持复议为民宗旨,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源头规范治理,校正行政执法行为,以法治促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句附记引争议 纠错止争促共赢

“我们等了这么多年,最终盼来公平合理的结果。”收到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一年后,安徽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运营已步入正轨。

事情要从10余年前的一份土地出让合同说起。2014年4月,安徽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合肥市相关规划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案涉项目建成后 8 年内所有房屋不得对外销售。

2024年12月,规划部门出具确认函,认定项目已满足建成后自持 8 年的要求。次月,为该公司核发了78本不动产权证书,并在证书附记栏标注“受让人不得以股权转让或者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这一行字让企业犯了难——房屋销售必然伴随土地使用权转让,附记条款相当于变相设置转让禁令,与原合同约定的8年自持期满即可销售的精神相悖。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5年2月,该公司向合肥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删除不动产权证上的不当附记内容。

合肥市司法局代表市政府接收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案件后,复议机关迅速开展审查,厘清案件核心争议:案涉附记内容既缺乏法律依据,亦违背合同约定。考虑到案件涉及 78 本不动产权证,关乎企业经营发展与政企信任关系,复议机关秉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原则,主动搭建沟通协调平台,引导行政机关正视问题、主动纠错。

在复议机关的耐心协调下,政企双方达成和解意见:规划部门删除不当附记内容,重新发证;涉案公司撤回复议申请。2025年3月,合肥市司法局作出行政复议终止决定,这起系列行政争议实现实质性化解。

此次案件的成功办理,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有力彰显,更释放出法治护航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聚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合肥各级复议机关开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全面推行“快审快结”工作机制,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切实维护企业合法经营权益。2025年,全市各级复议机关审结的涉企复议案件中,直接纠错26件,直接纠错率4.6%,调解和解148件,调撤率26.3%。

二氧化硫超标被罚 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一份让个体工商户倍感委屈的处罚决定书,是否合法合理?合肥市行政复议机关严格恪守过错责任原则,依法撤销不当处罚,用法治力量为小微经营者撑腰。

2024年12月,合肥市庐阳区某水果店销售的龙眼被抽检检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据此,2025年2月,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水果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对其作出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收到处罚决定后,水果店经营者张某某难以接受。张某某表示,案涉龙眼采购自合肥一大型批发市场,并完整提供了进货票据、海关报关单、入境检验检疫证明、供应商资质及付款凭证等资料,事发后立即整改召回。作为小本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无法对每批次农产品自行检测,处罚过重且有失公平。更让他不解的是,上游供货商同样情况却被免予处罚。2025年3月,其向合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处罚决定。

复议机关审理认为,食品安全法第136条明确了行政处罚中的过错责任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可免予处罚(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应依法没收)。食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往往需专业技术检测确认,超出经营者常规检查能力,不能苛求其对所有购进商品自行检测。本案中,申请人已完整提供进口通关及检验检疫相关证明,充分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主观上无过错,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决定撤销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同案不同罚”问题,复议机关同步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督促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执法标准,统一裁量尺度,维护行政执法公信力。

本案是行政复议坚守过错责任原则、精准保护小微市场主体的生动实践。综合考量主观过错、履责情况、违法情节等因素,既为个体工商户卸下不必要的处罚负担,稳定经营预期,也督促行政机关坚持依法、规范、公正执法,避免机械适用法条。通过“纠错+监督”的方式,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惠及一类”的治理效果,让小微经营者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异地维权不用奔波 掌上复议便捷高效

“本来以为申请行政复议要专门跑一趟,得知手机上就能操作,太方便了!”江苏籍市民叶先生的体验,反映了“指尖复议”效能之便。

叶先生因在合肥一高速路段被交警部门以“占用应急车道”为由处以罚款100元、扣6分的行政处罚。返回江苏后,叶先生拟对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却顾虑跨省奔波。好在一番打听,得知有“掌上复议”这一便捷平台。于是,2025年10月22日叶先生通过“掌上复议”平台,向合肥市人民政府在线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平台当天即完成案件接收,复议机关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并积极组织线上调解。最终,叶先生与执法部门达成和解,主动撤回申请,纠纷得以高效平和化解。

“线上申请行政复议具有显著优势。首先,打破了地域壁垒。无论申请人与行政机关相隔多远,只要有网络,即可随时随地提交申请,真正实现‘异地不跑腿,维权在指尖’。其次,受理响应迅捷。平台当日接收、当日流转,大幅压缩了过去因邮寄或现场递交所耗费的时间成本。再者,程序灵活高效。适宜简易程序的案件能够快速进入审理通道,复议机关还可以组织调解,既减轻了群众诉累,也提升了行政争议化解的成功率。”合肥市司法局复议应诉综合处处长杨忠介绍,这样的便捷申请渠道正不断降低群众维权门槛,提升政府公信力,让公平正义更加触手可及。

据统计,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行政复议“首选率”持续攀升。2024年,合肥收到复议申请的数量同比上升了62%,当事人首选行政复议5546件,首选行政诉讼2520件,复议诉讼比为2.2:1;2025年,全市行政复议申请量同比增长51.2%,当事人首选行政复议达8386件,首选行政诉讼为3354件,复议诉讼比升至2.5:1;今年一季度,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99件,同比增长12%,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彰显。(通讯员 王一淮 记者 周莹莹)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