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套白狼”借车转卖 男子诈骗获刑

2026-05-13  来源:法治安徽网

好心将爱车借给朋友,不料朋友竟动了歪心思,偷偷伪造证件将车辆私自变卖。近日,天长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某借车后伪造车主身份信息转卖车辆,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2025年12月16日,陈某某向周某借用奥迪轿车时,无意间发现车内放置有机动车登记证书与行驶证,随即萌生非法占有的歹念。12月21日,陈某某提前联系二手车商张某,表示有车辆有意出售。次日,其再次向周某借车,随后以22000元价格将车辆卖给张某。交易过程中,陈某某伪造车主潘某某(周某母亲)身份证照片,通过微信发给车商蒙混过关。经物价鉴定,涉案车辆价值28000元。

2026年1月16日,陈某某主动到案自首,如实供述全部犯罪行为,且及时将车辆归还周某,获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自首情节、退赃谅解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在此提醒,亲友间借车需坚守诚信底线,切莫因一时贪念逾越法律红线,触碰刑事犯罪高压线。市民出借车辆时,务必妥善保管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随车证件,不要将证件随意留在车内,避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造成财产损失。同时,二手车经营者收购车辆时,要严格核验车主身份、车辆权属证件的真实合法性,规范交易流程,规避经营法律风险。(通讯员王建萍记者吴文珍)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