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汪塘是大家的资产,你垫了就叫侵占集体资产,那怎么办?集体资产可以有偿使用。”
在灵璧县渔沟镇周寨村,一场因占用集体汪塘引发的邻里纠纷,就这样在专职调解员解浩的“明理释法”中找到了解决路径。当事人老周为了自家出行方便,将门前部分集体汪塘填垫,引发其他群众不满。
解浩没有简单批评指责,而是把双方请到村委会调解室,讲清法律、摆明道理,最终老周自愿向村委会缴纳租金、签订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调解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村民自己就知道去讲法了。”解浩说。这是他从事调解工作十几年来最深的体会——每调解一起纠纷,就是给当事人和周边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群众只进一扇门 矛盾化解在法律轨道上
走进灵璧县综治中心接待大厅,16个开放式服务窗口依次排开,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信访、人社、农业农村、教育、住建等9个部门常驻,妇联、征收办等单位轮驻。这个近700平方米的中心,自2025年5月正式运行以来,已接待群众1134批次,受理办结各类矛盾纠纷423件次。
“群众有矛盾纠纷到这里来,我们各个窗口的工作人员首先会根据矛盾类型依法审核,告诉他这个问题该走什么程序、适用什么法律。”灵璧县综治中心主任葛涛介绍,“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在普法。”
中心的墙上,一张“矛盾纠纷法治化路线图”清晰标注着各类矛盾的解决路径: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信访……“我们就是要告诉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葛涛说。

调解员走到哪里 法律知识就普及到哪里
在综治中心,有一间以调解员解浩命名的工作室。解浩曾是一名公安辅警,在信访一线干了十几年,如今是综治中心的专职调解员。
“农村常见的纠纷,土地纠纷、邻里纠纷、讨薪的,看着事小,背后都是法律问题。”解浩拿出一份调解卷宗举例:两家因宅基地边界争执不下,他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先给双方讲清楚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证叫“侵权”,归法院管;无证叫“纠纷”,产权不清的要先由行政机关确权。“老百姓听明白了法律依据,心里就有数了,很多矛盾就能坐下来谈。”为了讲清楚法理,他自费买了各类普法书籍,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各类法律知识,不懂的地方,就近向综治中心法律工作者请教,“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解浩也成了一名“普法专家”。
从去年6月以来,由他调解成功形成卷宗的案件有二三十件。“我们调解不光是劝和,更是明理释法。”解浩说。每一起调解成功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签字按手印,涉事单位和综治中心盖章,“不走司法程序也能把事了了,关键是让群众知道依法办事的路怎么走。”
化解一起矛盾 就是一堂普法课
灵璧县综治中心不仅设置了综合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法律服务区、信访接待区等功能区,还打造了婚姻家庭调解室、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室、“党员拉呱小屋”等特色功能室。每天有公益律师值班,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运行以来,已提供法律援助205起、法律咨询537件次。
“调解婚姻家事纠纷,妇联的专业调解员来讲反家庭暴力法,调解物业纠纷,住建部门的同志来讲物业管理条例,调解土地纠纷,农业农村局的同志来讲土地承包法。”葛涛说,“每个窗口、每间调解室,都是一线的普法阵地。”
在中心的文化墙上,“六尺巷”的故事被精心布置——让他三尺又何妨?葛涛说:“我们既要讲法律,也要讲德治。法律是底线,但邻里之间、家人之间,很多时候‘让一步’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化解矛盾一起,普法教育一片。”这已成为灵璧县综治中心的工作重点。无论产权争议,还是家事矛盾,每一次成功的调解,都是法律知识的一次普及,综治中心不仅成为矛盾纠纷的“终结地”,更成为法治精神的宣传地。(记者 张毅璞 何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