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德市自古雅称“桐汭”,桐花映汭水,是这片土地千年不改的温润意象——在春风里次第绽放,在烟火中静静芬芳,以沉静柔韧之姿,护佑一方百姓安宁。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取“桐汭”之桐,精心打造“‘桐’心向暖”检察品牌,怀为民初心,秉法治担当,以调解止纷争,以温情护民生,让检察微光化作照进百姓心间的暖阳。“检调对接”正是这一品牌框架下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将检察履职与人民调解深度融合,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感谢检察官帮我们化解矛盾,老刘已经原谅我了,以后我们还是朋友!”在广德市人民检察院调解现场,因一时冲动打伤老友的孙某紧紧握住承办检察官的手,对检察机关连连道谢。一起故意伤害案,通过“检调对接”机制成功和解,昔日好友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刘某与孙某是相交多年的老友,平日里往来密切。某日,两人相约在饭店聚餐叙旧,席间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情绪失控引发肢体冲突。混乱中,孙某手持酒瓶将刘某头部砸伤,案发后第一时间将刘某送医救治,并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经鉴定,刘某构成轻伤一级,且遗留有一定后遗症,对生活和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事后,双方就民事赔偿多次自行协商,因赔偿金额尚未谈妥迟迟未达成和解。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多年友情濒临破裂。公安机关以孙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至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卷、核实案情,精准研判矛盾症结。经审查研判,该案系典型的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适宜通过“检调对接”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本案双方无长期积怨,纯属一时冲动引发纠纷;孙某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愿意足额赔偿弥补被害人损失,案件具备良好的刑事和解基础。
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广德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检调对接”机制,邀请听证员、律师共同参与,组织公开听证开展多元化解工作。调解现场,承办检察官结合案情以案释法,细致讲解故意伤害罪法律后果、认罪认罚从宽及刑事和解政策;听证员、律师立足法理、情理双向疏导,引导二人珍惜多年情谊、理性看待纠纷,围绕赔偿争议逐项沟通、逐点化解。经过多轮耐心释法说理、细致协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刑事和解协议:由孙某一次性赔偿刘某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万元,赔偿款当场全额履行完毕;刘某对孙某的行为予以谅解,自愿出具书面谅解书,恳请司法机关对孙某从宽处理。检察机关综合全案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对孙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广德市检察院“‘桐’心向暖”检察品牌赋能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该院依托专业化、常态化“检调对接”工作模式,整合多方调解资源,将释法说理、司法修复、矛盾化解融入办案全链条,以柔性检察履职化解民间小微矛盾、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实现法理尺度与司法温度有机统一。下一步,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耕“‘桐’心向暖”品牌建设,依托“检调对接”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检察环节,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切实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