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诉席上的“铁娘子”,到未成年人眼中的“媛媛姐姐”;从扫黑除恶的“急先锋”,到检察侦查的“排头兵”……从检20余年,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芦岭检察室负责人、一级检察官刘媛丽,始终坚守刑检办案第一线。先后在公诉、经济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扫黑除恶、涉黄涉毒、检察侦查等多条业务条线工作,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连续多年获评埇桥区优秀公务员,先后获宿州市、区“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志愿者”,并获安徽省、宿州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及市三等功。2026年,她光荣当选埇桥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

日记里的每一个“√” 都是“精心”的印证
“止于至善”四个字,被刘媛丽写在了她十余本办案日记的扉页上。日记每页密密麻麻写满了阅卷记录、程序节点、审查难点、和解与否、矛盾焦点,甚至嫌疑人、关键证人的性格特点,也一一作出分析。在完成每个细节的核对、推敲后,她会打下一个大大的“√”,“√”越多,案件的模糊点越少、证据链越明晰、法律适用越精准。伴随着一个个“√”,千余起案件被她雕琢成一个个“铁案”。

2010年前后,某国外品牌手机兴起但供货渠道较窄,犯罪团伙利用预付购机款却不兑付手机的方式,先后诈骗手机店及数十名被害人近1.3亿元。案件数额巨大、受害人及当地群众高度关注,仅公安移交的书证材料就十余箱、卷宗材料百余册。刘媛丽深扎卷宗逐条审查证据、辨清事实,上千条办案“日记”组成一张清晰的脉络图,逐条列明案件疑点以及需要查明的事实、可行的调查方式方法。案件优质成诉,高质量完成了指控犯罪的任务。身形瘦削的她经常要出庭面对十几人甚至数十人的被告及律师团队,但她扎实的公诉准备、反复的证据核对,让每起犯罪事实“颗粒归仓”,每条证据链条都“握紧掌中”。
孩子的每一个笑脸 都是履职的“答案”

“我们案件办理的‘现在’,决定着他们的‘未来’。”刘媛丽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总是努力多想一些、多做一点。
2018年,埇桥区检察院延续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建制,开展“检爱·助飞”青少年维权品牌创建,刘媛丽加入未检部门担任副主任。她始终坚持用爱的温度,将案件背后的“失序”矫正,既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把扣错的第一粒扣子重新扣好,也努力让每一名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
高三学生小凡(化名)因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刘媛丽在开展社会调查中了解到,小凡平时表现较好,但因成绩高下之争与同学产生矛盾。她主动牵头双方家长及校方座谈,与校方共同制定帮教方案,签下了第一个未成年人案件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帮教期间,刘媛丽化身“媛媛姐姐”,通过通信和电话引导他改错向好、专注学业。小凡顺利考上大学,更受其感召选择了法律专业,并利用暑期担任志愿者报答社会。

在办理一起校园侵害案时,刘媛丽主动与被侵害孩子的学校和家长联系,前往走访看望,为其开展心理辅导,帮助收集材料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受侵害的孩子在她的奔走协调下得以转学,以此案发出的教职工准入查询检察建议,也推动教体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防范“狼师”、净化校园的专项监督。
“媛媛姐姐法治课堂开课啦!”在刘媛丽的带动下,20余名青年干警组建青年法治宣讲团。她引入查办的案件、紧跟社会热点、结合老百姓特别是孩子们关注的话题精心“备课”。年均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宣讲20余场,受教育师生及群众200余人次。
深耕自己,是最好的“破圈”

“深耕自己,才是最好的‘破圈’。”刘媛丽的案头堆满了法律书刊和形形色色的专业书籍。她不仅抓紧碎片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及专业知识,更以案件办理为契机,如饥似渴吸收实践经验。
2023年2月,在安徽省检察院举办的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刘媛丽凭借扎实过硬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脱颖而出,斩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称号。“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刘媛丽在与青年干警的竞赛经验分享会上这样勉励大家,“常怀本领恐慌之感,手心向下、目光向内、脚心向前,深耕自己,每一步都会走向更好的远方。”
步履不停,日落星野。在所热爱的检察之路上,刘媛丽以青春、智慧与热忱,为所坚守的初心,写下了守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