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重要的民生财产权益。日前,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历时多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理相融、耐心调解,顺利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到位。
该案申请执行人彭某与被执行人陆某系同村村民。2002年,彭某因外出务工,家中承包土地长期无人耕种。为避免土地撂荒,时任村民组长便将彭某名下的涉案地块调整交由陆某耕种管理。此后多年,该地块一直由陆某实际耕作,双方未产生争议。2025年,彭某回乡核查土地权属时发现,涉案地块确权登记信息已变更至陆某名下,自身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彭某多次与陆某沟通协商,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协商始终未果。彭某依法向霍邱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生效后陆某未按期履行,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认识到该案时间跨度长、案情特殊,且牵涉乡情民意,若简单采取强硬措施,极易激化双方多年矛盾。干警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制定“实地核查、释法明理、温情调解、柔性化解”的执行方案。多次深入现场核查土地位置、边界范围,全面梳理案件来龙去脉,邀请村干部参与协同调解,最大限度平衡双方合法权益。干警明确告知,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严格保护,早年村组口头调地行为不能变更法定承包权属,私自占用他人承包地、拒不返还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并清晰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的法律后果。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与温情劝解,双方彻底放下心结、消除隔阂,涉案土地顺利交还申请执行人彭某,纠纷得以彻底化解。(程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