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化解一起陈年买卖合同纠纷。孙某长期从某鞋店批发鞋子,交易长达十余年,往来单据零散,多年来始终未进行明确结算。随着合作推进,双方对供货总量、已付货款各执一词,矛盾不断激化。某鞋店一纸诉状诉至颍泉法院,主张孙某支付拖欠货款27640元;而孙某提出反诉,称多支付货款59569元,要求退还。
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意识到,本案核心症结并非法律争议,而是多年混乱往来账目无法核对,只要厘清账目即可从根源化解双方矛盾。为夯实庭审基础,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全面整理全部供货单、转账记录、对账凭证,各自梳理完整货款明细清单,为庭审查明事实做好充分准备。
庭前,法官留出充足时间组织双方对账,引导双方依次出示自制账单、交易凭证,逐项比对每一笔供货金额、转账流水。长达一个多小时的逐项核对中,双方逐步厘清部分无争议往来款项,但对部分收支差额仍存在分歧。
庭审中,法官采取分类处置方式,对双方无异议账目当庭予以确认固定;对存在争议的交易明细逐条交叉核实、逐一询问交易细节,结合单据、转账记录梳理差额形成原因,逐步缩小双方争议差距,锁定案涉货款事实。
庭后,考虑到双方曾长期合作,单纯一纸判决只会加剧矛盾,甚至引发后续执行、二次诉讼等新纠纷,法官开启多轮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双方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清晰讲解举证规则、逾期付款法律责任、反诉风险等法律后果,让当事人明晰诉讼利弊;另一方面立足多年商业情谊情理疏导,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平衡各自经营损失。
四个小时的庭审、对账与调解,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反复沟通协商,不断调整双方心理预期。经过多轮磋商,原、被告均放下对立心态,自愿达成和解方案,被告当庭支付原告货款15000元。原告撤回本诉、被告撤回反诉,多年货款纠葛一次性彻底了结。
在民商事纠纷审理中,颍泉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工作理念,践行实质性化解矛盾工作思路,针对账目不清、合作多年的买卖合同纠纷,逐步形成“三步”工作法:庭前对账,厘清账目,庭中举证质证,固定账目,庭后继续调解,化解纠纷。下一步,颍泉法院将持续深耕商事矛盾前段化解工作,不断优化涉企纠纷审理方式,用心理清每一笔账目,用情化解每一场纠纷,以有温度、高效率的司法服务护航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