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事故两家愁,“泉法护未”化干戈

颍泉法院温情调解敲响未成年人交通安全警钟

2026-07-30  来源:安徽长安网

“真的太感谢法官了,短短一上午就把我们的纠纷妥善解决,不用再来回奔波。”拿到全额赔偿款的谭某握着承办法官的手,长舒一口气。另一边,肇事少年小谢的父母也满脸愧疚,连连向伤者致歉。一场因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纠纷,在颍泉法院“泉法护未”团队的温情调解下当庭履行、圆满落幕。

时间回溯至今年春节假期的一个傍晚,道路上来往车流密集。未满十六周岁的小谢违规独自驾驶电动车上路,不慎将行人谭某撞倒。这场突如其来的事故,打破了谭某平静的生活。经司法鉴定,谭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漫长的康复治疗与护理期,不仅让她身体承受痛苦、行动受限,更带来了不小的经济压力。尽管交警部门认定小谢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分歧,僵持不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谭某遂将小谢及其监护人诉至颍泉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一纸判决虽能定分止争,却可能激化矛盾,甚至给初犯错误的少年留下心理阴影,不利于其今后的成长。承办法官遂联动“泉法护未”团队,合力寻求实现矛盾温情化解、教育挽救及修复社会关系的办案最优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与团队成员首先耐心倾听谭某的诉求,对其遭受的痛苦与不便表示充分理解,安抚其情绪,让其感受到司法的温度。随后,他们将工作重点转向小谢一家,既详细阐释了民法典中关于监护人责任的法律规定,严厉批评了家长在监管上的缺位,又指出了未成年人违法骑行的危害性,引导其正视错误、主动担责。

法理娓娓道来,情理润物无声。经过多轮耐心疏导,谭某被团队成员的耐心劝解打动,主动表示谅解并在赔偿数额上作出让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小谢父母一次性赔偿谭某各项损失。在法庭的见证下,赔偿款当庭给付,谭某出具收条,双方握手言和。

这起案件的圆满化解,不仅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在依法保障受害者获赔权益的同时,也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深刻认识到了违规骑行的严重后果,为广大家长和青少年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

眼下正值暑期,不少孩子私自骑行电动车、摩托车外出游玩,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进入高发期。颍泉法院向广大家长、青少年发出温馨提示:

1、严守年龄红线。未成年人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相对不足,严禁独自骑电动车上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压实监护责任。父母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要加强对孩子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管控家中电动车钥匙,切勿放任孩子违规骑行,亦不要将家中的电动车出借给未达规定年龄的未成年人。

3、理性应对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切勿逃逸,第一时间报警、救治伤者,留存事故现场照片、医疗票据、鉴定报告等证据,理性协商,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