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涡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网络经营平台账户绑定错误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一次性化解当事人双向钱款争议,避免诉累叠加,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基本案情】
原告系三家关联商铺经营者,日常依托美团平台开展经营活动,该平台“商家会员卡”“闪惠”等项目绑定的收款账户为商铺员工姜某的个人银行账户。经营期间,美团平台陆续将三家商铺的营业收入共计131452.22元全部结算转入该银行账户。2024年6月,商铺经营者多次要求姜某返还经营款项,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根据案情梳理得知,本案是一起事实清楚的不当得利纠纷。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姜某提出抗辩,称原告方的实际经营者尚欠其个人债务5万元。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意识到,本案属于不当得利与民间借贷交织的复合型矛盾,若仅处理营收款纠纷,被告后续仍需另行主张欠款,不仅增加当事人诉累,也难以实质化解矛盾。
为实质性化解该起纠纷,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法官向被告释明关于不当得利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案涉营收款项应归商铺实际经营者所有,姜某占有、截留该笔资金无法律依据,依法应当返还;另一方面,法官充分考虑到被告主张的欠款事实,引导双方从商业诚信和互谅互让的角度出发,将两笔款项统筹考量、一并解决。
经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被告姜某分期向原告返还80000元。至此,这起交织着不当得利与民间借贷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应规范管理收款账户、结算渠道以及平台绑定信息,定期核查资金流水,避免因操作疏漏、管理不当引发资金权属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