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是芜湖市南陵县最动人的底色。这里获评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小格里层峦叠翠,霭里风物悠然。这份秀美背后,离不开一群人的常年坚守。
南陵县公安局烟墩派出所是山林型派出所,所里的民警们都肩负着“生态警长”职责,守护这片青绿。

他们每天徒步穿行山林,排查盗伐林木、非法捕猎、违规占地等隐患,守护草木生灵。遇到人力难以抵达的深山沟壑,就启用无人机空中巡检,通过警用无人机与传感技术织就防控网,依托数智赋能解决偏远地域“看不见”的难题。

生态保护离不开群众参与。民警走进景区、农家乐和民宿,一边开展生态普法,一边向群众推广芜湖市公安局自主研发的“开明智拍”举报平台,积极号召群众主动提供线索,延伸警务触角,凝聚守护绿水青山的强大合力。
不少群众心里会有疑问:护林有林业部门,治污有环保部门,为什么公安还要专门设置“生态警长”?
2025年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在强化刑事打击、加强主动预防、推动综合治理、服务价值转化等四个方面重要任务,强调了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发展改革、司法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草、海警等部门的职能优势,分级分类推进“公安+行政”部门联动协作,以最大合力实现最佳效果。
在芜湖,从白茆的江风到奎湖的碧波,从荻港的烟火到小格里的葱茏,山野河湖间,那抹“警察蓝”早已成为这幅水墨长卷中最生动的笔触。芜湖公安“生态警长”踏巡的脚步,是守护青山的回响;他们守望的身影,是碧水安澜的注脚。江城大地上,生态警务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每一步坚实的丈量,是每一次向绿而行的奔赴——只为让芜湖的山水底色,永远清澈,永远明亮。
普法小课堂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意味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开启了“法典化”时代,也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