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司法局出台《宣城市合法性审查案卷评查标准(试行)》。该标准是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引(试行)》《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引》《安徽省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等文件,结合宣城实际制定,分合法性标准与规范性标准两部分,其中合法性标准为“一票否决”项,一项不符合即视为不合格案卷;规范性标准分案卷材料完整性、文书制作规范性和档案管理规范性三部分,采取百分制,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案卷四个档次。
宣城市司法局在组织开展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督查过程中,发现各地工作不均衡、不规范,较大程度影响了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序进行。因此,市司法局选择案卷评查作为切入点,拟通过设定全市统一的评查标准,推进全市上下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下一步,市司法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相关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走深走实。